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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批准济宁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间自2007年7月1日起计。
近年来,济宁市知识产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和保护力度,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步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市政府建立了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相继出台了《济宁市专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意见》和《济宁市知识产权工作考核细则》等政策措施。市财政设立了50万元的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利申请、专利技术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12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连续七年举办了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搭建起产学研结合的平台。全市拥有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61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有71名同志取得专利行政执法资格,12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起规范的专利执法队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申请国内专利6672件,专利授权3767件。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要求,今年下半年,我市将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城市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冯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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