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对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考核

   

     根据《济宁市知识产权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3月19日-21日,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市政府知识产权工作考核组,对12个县市区和济宁高新区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
    考核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查看证明材料等形式,从政府支持力度、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知识产权服务和工作创新等方面,对各县市区2007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市政府将根据考核情况,对县市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形成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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