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08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宣传周” 活动的通知

   

                      鲁知办字[2008]31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重大部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有利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文化的社会氛围,定于4月20日到4月2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创新型山东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精神,国家和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山东的政策及要求;
    2、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
    4、国家及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要求及典型经验;
    5、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就;
    6、各类知识产权人才的典型事迹及奉献精神;
    7、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及成就;
    8、高校、科研单位和知识产权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经验及成就;
    9、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知识;
   
三、重要活动安排
    我局在宣传周期间的重点活动安排包括:
    1、联合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山东大学等在济南洪楼广场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各市同时组织举办大型宣传活动;
    2、与省直有关部门在济南泉城广场举办大型户外宣传活动;
    3、组织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等高校举办知识产权专题报告会、知识产权论坛等活动;
    4、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山东子站、《创新周刊》等媒体上启动全省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问卷调查活动,并向各市印发调查问卷及开展调研活动;
    5、发布《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6、组织各地开展专利执法专项检查,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7、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保护知识产权网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在省局网站等发布知识竞答题;
    8、组织部分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9、与《中国知识产权报》合作开展局长专访活动。
   
四、工作要求
    按照“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丰富内容、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努力丰富活动内容。各市局都要积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周活动,可采取广场活动、新闻发布会、讲座、论坛、咨询会、播出知识产权公益歌曲和知识产权形象宣传片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努力掀起新的知识产权宣传热潮。
   
3.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市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强化知识产权的报道宣传。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激励创新、倡导诚信、和谐共赢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4.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宣传的长效机制。各市要认真总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的经验教训,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宣传制度,壮大宣传力量,加大宣传投入。本次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并于4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主题词: 知识产权 宣传周 通知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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