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
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意见
济政办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新形势下颁布实施的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激情和创新能量,有利于推进知识和技术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有利于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上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型新兴产业,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
(一)着重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和重大事项。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明确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加强全市知识产权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着重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各级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推进计划,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统计、评价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范围、科技投入绩效评估、科技计划实施评价和国家出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建立政府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指导,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失信惩戒。
(三)着重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要强化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建立健全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激励与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状况和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人才培养、维权援助和奖励等事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激励政策;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以及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着重强化对企业的激励扶持。科技、经信等部门要完善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的科技、经济扶持政策,在科技立项与奖励、成果产业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产品;将知识产权的获得与运用情况作为自主创新产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的重要条件。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着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协作、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机制,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建立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举报制度和保护巡查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着重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设立展示与交易转化平台,建立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知识产权专业信息数据库,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战略分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咨询、信息共享、市场开发等公共服务;设立公益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积极推动开展维权援助工作,鼓励民间组织、中介机构无偿提供维权援助;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代理、资产评估、成果评价、技术交易及法律服务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
(七)着重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要将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组织选派人员出国学习知识产权管理业务,培养知识产权高端管理人才;要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作为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高等院校招生时,对优秀知识产权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优先录取,并作为在校学生学分奖励、奖学金评定的条件。
三、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效果。
(一)抓好宣传学习。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条例》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及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讨论和培训活动,加深对《条例》的理解,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狠抓责任落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责任分解,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于10月底前将落实《条例》的措施及有关情况上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市政府将于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