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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方面的政策规定,对全市贯彻执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案件,为人民法院对专利纠纷案件的审判提供咨询意见;
3、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专利纠纷的处理、调解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工作;
4、负责对市内从事专利技术鉴定工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
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
6、承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知办)的日常综合协调事宜;
7、承担市发明协会的日常工作。 |